31:11月初申報5月健保處方補報時,為何檢核錯誤為超過申報期限?(103年01月07日)

 

目前健保處方申報期限為6個月內,補報的期限與送核(初次申報)相同
例:2013年7月的處方,必須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送核申報及補報,超過時間即無法申報。

 

 

 

 

閱讀 3236 次數 最後修改於 週一, 06 七月 2015 14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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