週一, 16 三月 2015 11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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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局公告:健保局980223醫療費用申報規定新修訂

 

 
規定內容:有關患者同時診急及性及慢性病,並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籤者,修訂其醫療費用申報規定如說明,並自98年3月(費用年月)起實施。

 

說明 :

修訂門診醫療服務點數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註19第5項規定 :

若同時有急性、慢性病一起診治時,其案件分類應為[09:西醫其他專案]若併開給慢性病連續處方籤者,應申報案件分類為[04:西醫慢性病],另項次22[如藥日數]依當次慢性病給藥品最高之天數填報。

 

其中要注意的是,若急性、慢性病連續處方籤併開,案件分類由原08改填為04時,得手動去更改服務費用與就醫序號。

 

閱讀 1478 次數 最後修改於 週二, 21 七月 2015 17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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