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定內容:有關患者同時診急及性及慢性病,並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籤者,修訂其醫療費用申報規定如說明,並自98年3月(費用年月)起實施。
說明 :
修訂門診醫療服務點數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註19第5項規定 :
若同時有急性、慢性病一起診治時,其案件分類應為[09:西醫其他專案];若併開給慢性病連續處方籤者,應申報案件分類為[04:西醫慢性病],另項次22[如藥日數]依當次慢性病給藥品最高之天數填報。
其中要注意的是,若急性、慢性病連續處方籤併開,案件分類由原08改填為04時,得手動去更改服務費用與就醫序號。